近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文,银川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购房职工无需再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首付,将大大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支持公积金付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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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5月11日消息,近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各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要大力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通知》提出,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认购协议》和《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后,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由公积金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协议约定的房地产企业的监管账户中,确保购房职工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购房人与开发企业解除合同的,购房职工提取的公积金从房地产收款账户或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退回至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据了解,《通知》出台后,购房职工无需再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首付,将大大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百姓提供可负担、居住条件更舒适、环境更优美的住房。
已有地区发布类似政策
5月1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与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在郑州市内五区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自2023年5月18日起开始试行。
郑州表示,政策调整主要基于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安居,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住房公积金预提金额应当不超过扣除个人支付资金后剩余的购房首付款金额,同时应当不超过缴存账户截至申请当日的余额。预提住房公积金划转前,购房职工不得办理转移及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开发企业及监管银行应当支持购房职工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将《预提确认单》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认定为购房首付款,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报送有关信息。
在此之前,已经有不少热点地区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以南京为例,该地于2月初发布《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提到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2月27日,南京披露了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南京之前,另一省会城市福州在2022年4月份时执行新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办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同年10月份,厦门也表示,购买新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上述热点地区公积金明确了新房、二手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作首付,这对于降低购房负担、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具有积极的作用。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丁小燕